close

第二篇開始都移到龍一BLOG:龍神之鄉發囉

戒神秘本-棄天帝之卷     作‧龍一

01‧神不幹了

 

越過銀河看人間。

苦集滅道四境,以道為尊,最接近天的人類世界,本應該是清心寡欲,以修行為尊的淨土,卻也日漸為了權勢名利變得庸俗貪婪,以爭鋒競武之名行逞勇鬥狠之實。

物競天擇,適者生存。

這句話成為殺人的最佳王牌。

人命啊,是如此卑微又多麼自恃甚高。

當看見人類為謀私欲的自相殘殺,一股發自內心的怒火熊熊燃燒。

生命萬物皆有法則,物競天擇是個縱容鬥爭的藉口。

賞善罰惡才是正確的。

不該放縱著這些自以為站在頂端的人類而殘害無辜生靈。

當這些仗著修行而近天的人類喊出一句人定勝天時──

立身神宮的神祇笑了。

 

在神的面前,人,也只是如螻蟻般的渺小。

一界還有一界高,同理而論,卑微地如他們視無辜人命為草芥般。

 

我是神。

掌握著毀滅與再生。

我是天界第一武神。

人間已穢,賞罰當立。

 

「唉呀!跟人認真你就輸了。」

天神一句漫不經心的玩笑,換來武神十分嚴肅認真的回應。

「不與認真,是要放任而讓他們視為理所當然嗎?」

 

位尊天界的武神,擁有雙重神格,雖與天神擁有平起平坐的資格,但唯一聽命也是天神。

逐漸地,久觀人界後。

道同,理卻遠。

 

武神說:「這樣的人間不是我的理念。」

天神問:「那麼祢想如何?」

武神答:「創造一個擁有正確秩序的世界。」

天神再問:「然後呢?」

武神再答:「證明我的理念才是正確的。」

天神笑道:「好主意,但會徒勞無功喔?」

武神睨視天神,天神仍是漫不經心地自問自答:

「人類啊,就喜歡神蹟,神完了就忘了。」

武神道:「剛好,我要用的不是神蹟。」

天神想了想,道:「黑白分明,想貫徹祢的理念嗎?」

武神冷哼一聲,手負於身後道:「祢的溫情沒用,那就面臨恐懼吧!」

喔?想反其道而行?

對於扮黑臉的武神,天神但笑不語,只是遞在眼前的那張辭呈有點礙眼。

 

才剛說就馬上拿出辭呈,這種準備周全的感覺顯然是預謀已久?

 

知道武神心意已決,天神收下了等同於挑戰決的辭呈,道:

「人類,是唯一的灰色地界,永遠沒有黑白分明。」

當天神抬眼看著武神,祂就這樣揮了衣袖走向神宮大殿之外,當著眾神之面,直接白化成了黑,飛往祂的大志去了。

白色的武神代表再生,黑色的武神代表毀滅。

 

「啊啊,還當真啊?」天神喃喃自語了一句:「熱血真好,怎麼兄弟一場,我就這麼欠熱血了呢?也罷……就讓祂去整治一下,來點天罰看有沒有效。」

 

當然,離開天界的武神已聽不見這句話了。

 

那一日,凌駕六天之界的武神,先來到了第六天。

要讓人類恐懼,是毀滅性的武力。

六天之界的神祇除非天神下令開道,否則不能親下人間,一者為避免不必要的神蹟,二者是力量失衡,遑論是身為武神的自己。

擅入人間的神力將造成人界的力量失衡、支持四境的四柱若產生崩毀,那也休提天罰,直接全滅。

 

在去人間之前,得先造出關鍵的道具不可,還得先找個地方新建勢力,藉此直接下人間。

神途之敵,便是魔道。

 

魔道,介在天人與人類之間,擁有力量又難以控制的性格,是去人間前最好試煉之地。

在那之前,必須先換個名號。

 

嗯。

 

拋天棄道,重建法則。

吾乃──

棄天帝。

 

‧待續‧

 

後記:

誰說是4/1發就真的是愚人遊戲的~(其實真的是想在4/1最後一刻發表=...=)

異度魔界半自創衍生本來了~歡樂向應該(?)

DM這幾天就發啊~

雖說本來是寫來要參加布袋戲ONLY紀念一下的,結果忙到連報名都沒趕上ZZZ

再後記:

別當正史看啊~

 

 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異度魔界
    全站熱搜

    不學吾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