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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算是一個因談及輕小說裡是不是該不該殺得死去活來與血腥,進而發起的文。

說真的,殺了十一年 真的殺膩了=...=

雖然殺的是角色,但角色是活的,起心動念、罪孽滿手,如何正確的留下性命比執刀殺人還難上九重天。

那麼對於最近一些雜談與現象,對於過去很多說什麼女編劇、女作者就是捨不得自己的角色死...等等的歧義現象。

我必須反論此點。

 

殺一個人,沒什麼難。

留一條命,難如登天。

收人是固定,但不是王牌,

怎麼收好,怎麼收對。

為何而活,為何而留,生命的意義不在殺戮,

而是在你怎麼令人惋惜又忘不了的結束。

 

以下是我認為:

殺得血淋淋是很爽沒錯,可以得到一時的高潮沒錯。

可是你確定你得到的是爽快的高潮?而不是中二的高潮或是被譙到死的高潮?

 

即使生殺大權在握,也要尊重筆下角色,

作者除了像包公辦案,你要殺犯人也要給犯人一個罪證確鑿。

身為作者或編劇,殺不殺並不是娘娘腔地想著容易心軟捨不得殺自己筆下的角色。

除了不可抗力的命令,

編劇與作者該做的是為一條生命與讀者觀眾做到「尊重結束」。

而不是彰顯一個我最冷面無情、我最鐵面無私、我最沒有私情、最沒有巴拉巴拉巴拉什麼等等的立場。

事實上,這不是作者多麼超然,是對作品中的生命少了一份對角色、對讀者、對觀眾該有的尊重。

以上是對有些雜談的反論與感歎。

 

發了幾個短帖,後來想想乾脆合成一篇網誌紀錄。

然後是【創作的尊重】。

 

尊重自己的職業與他人的作品,就是接手時一定要去看完人家的作品,

不管你覺得好不好看?上不上軌?

就算爛到滿腹譙水,你也要看完它。

因為那就是已經放在眼前已經公案的紀錄,要去修正或是改變都必須要有漂亮而不著痕跡的承接與變化。

 

記得剛成為編劇學寫劇本與認知角色時,

沒有任何人來教我甚至跟我交接的XD

第一題就是去補完範圍內所有劇本。

所有東西要自己看、自己學、自己了解。

所以熟悉劇情真的很重要,必免出槌與讓自己或觀眾銜接不上Orz

後來我終於了解為什麼一定得自己讀,

因為每個人創作的方式與思考迴路不同,

接手的人如何事後的延續,是前人不能置喙與去影響的,那會害接手的人變成代筆,

前人不該多說,也是必須尊重他人的後續創作,除非接手的人不懂或是不了解,

需要解破時才該讓前人說明清楚。

但這其中的要點也是-- 承接的人一定去了解已經演出的作品究竟在講什麼。

了解角色與了解作品也是很重要的一項編劇要點。

 

廢話完畢。

 

以上內容要轉請便,勿斷章取義或亂碼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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