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篇算是一個因談及輕小說裡是不是該不該殺得死去活來與血腥,進而發起的文。
說真的,殺了十一年 真的殺膩了=...=
雖然殺的是角色,但角色是活的,起心動念、罪孽滿手,如何正確的留下性命比執刀殺人還難上九重天。
那麼對於最近一些雜談與現象,對於過去很多說什麼女編劇、女作者就是捨不得自己的角色死...等等的歧義現象。
我必須反論此點。
殺一個人,沒什麼難。
留一條命,難如登天。
收人是固定,但不是王牌,
怎麼收好,怎麼收對。
為何而活,為何而留,生命的意義不在殺戮,
而是在你怎麼令人惋惜又忘不了的結束。
以下是我認為:
殺得血淋淋是很爽沒錯,可以得到一時的高潮沒錯。
可是你確定你得到的是爽快的高潮?而不是中二的高潮或是被譙到死的高潮?
即使生殺大權在握,也要尊重筆下角色,
作者除了像包公辦案,你要殺犯人也要給犯人一個罪證確鑿。
身為作者或編劇,殺不殺並不是娘娘腔地想著容易心軟捨不得殺自己筆下的角色。
除了不可抗力的命令,
編劇與作者該做的是為一條生命與讀者觀眾做到「尊重結束」。
而不是彰顯一個我最冷面無情、我最鐵面無私、我最沒有私情、最沒有巴拉巴拉巴拉什麼等等的立場。
事實上,這不是作者多麼超然,是對作品中的生命少了一份對角色、對讀者、對觀眾該有的尊重。
以上是對有些雜談的反論與感歎。
發了幾個短帖,後來想想乾脆合成一篇網誌紀錄。
※
然後是【創作的尊重】。
尊重自己的職業與他人的作品,就是接手時一定要去看完人家的作品,
不管你覺得好不好看?上不上軌?
就算爛到滿腹譙水,你也要看完它。
因為那就是已經放在眼前已經公案的紀錄,要去修正或是改變都必須要有漂亮而不著痕跡的承接與變化。
記得剛成為編劇學寫劇本與認知角色時,
沒有任何人來教我甚至跟我交接的XD
第一題就是去補完範圍內所有劇本。
所有東西要自己看、自己學、自己了解。
所以熟悉劇情真的很重要,必免出槌與讓自己或觀眾銜接不上Orz
後來我終於了解為什麼一定得自己讀,
因為每個人創作的方式與思考迴路不同,
接手的人如何事後的延續,是前人不能置喙與去影響的,那會害接手的人變成代筆,
前人不該多說,也是必須尊重他人的後續創作,除非接手的人不懂或是不了解,
需要解破時才該讓前人說明清楚。
但這其中的要點也是-- 承接的人一定去了解已經演出的作品究竟在講什麼。
了解角色與了解作品也是很重要的一項編劇要點。
廢話完畢。
以上內容要轉請便,勿斷章取義或亂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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